可提供的公开资料
适合整理的是依法公开的说明、可确认出处的报道与明确的事实描述,不应为了增加说服力而搜集他人的私人通讯内容。
关于“可提供的公开资料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
适合整理的是依法公开的说明、可确认出处的报道与明确的事实描述,不应为了增加说服力而搜集他人的私人通讯内容。
关于“可提供的公开资料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描述一条线索时要说明信息在哪里公开出现、何时被看到以及是否为转述;无法辨认原始来源的材料不能仅靠传播次数提高可信度。
关于“来源说明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尽量按所见事实写清涉及的公开行为与尚不确定的部分,避免用推测代替证据,也不要把情绪化评价当作经过核对的事件经过。
关于“事实描述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家庭住址、私人手机号、私密影像及私人聊天不属于普通资讯材料,本页也不提供收取文件或敏感信息的功能。
关于“材料边界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即使某段公开资料与争议有关,也应判断其中是否包含无关人员或未成年人的可识别信息,引用时只保留理解问题所必需的部分。
关于“隐私保护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勒索材料、报复性传播、人肉搜索资料和违法获取的记录不得被包装成线索,未获得授权的影像不能因为存在公共讨论就随意展示。
关于“禁止内容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
对于具有公开出处的说法,依次检查原始语境、独立材料与公开回应,证据不够时标记仍待进一步核实,而不是承诺必然得到确定结果。
关于“核验流程”,读者应当先弄清这部分线索边界的依据与界限,再根据能够核对的材料理解它所说明的问题。